吉林市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
二〇一六年 二 月 十七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非税收入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细则,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制定实施全市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三)负责森林资源管理,掌握资源变化,检查监督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负责林政管理,并指导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工作。
(四)检查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林业站和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发展乡村林业。
(五)组织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预测及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以及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六)指导审计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组织管理林业基金,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林产品价格、税收、信贷等管理工作。
(七)组织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新技术开发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规划林业专业人才培养。
(八)组织指导全地区林业分类经营工作。
(九)宣传贯彻有关绿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总体绿化规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全市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审计处、资源林政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营林处、科技产业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劳资处)。
下设1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吉林市林业局(本级)、吉林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营森林公安局、吉林市森林公安局、吉林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吉林市林业科院研究院、吉林市林业稽查支队、吉林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吉林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吉林市林业工作总站、吉林省林业厅驻吉林市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吉林市松花湖实验林场。
第二部分 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2016年收入预算合计790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64.6万元,非税收入642.4万元。其中非税收入中专项收入16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0.0万元,罚没收入62.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40.0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合计7907.0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6万元,农林水支出597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150.9万元,项目支出3756.1万元。
2、部门支出具体情况: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06.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9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9.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森林经营及清收还林项目1310.8万元;天保工程配套604万元等。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6.2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167.8万元减少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9.1万元,比年8万元增加1.1%,主要是因为个别单位人员增加后定额支出随之增加;也有部分单位由于工作需要有少量增加预算,因此比上年略高。公务用车费11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11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比上年159.8万元减少42.7%, 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一是我部门响应国家号召,缩减公务用车费用;二是部分单位非税收入减少,项目中公务用车费用随之减少。
三、我系统已没有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版权所有:吉林市林业局 电话:0432-64606800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78号
网站标识码:2202000014 吉ICP备05005864号
吉公网安备22021102000204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