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环保督察组在“回头看”过程中反馈我市存在“毁林破坏生态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部分毁林种参问题整改不彻底,共涉及7块违法违规种参地块,面积共437.7亩;二是昌邑区两家乡李树村四社的浩文牧业无林业审批手续,侵占林地19.5亩。
为有效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按照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吉林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市林业局局作为该项问题整改的牵头单位,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明确2021年12月底前,对全市范围内毁林种参地块开展再排查,彻底完成毁林种参问题整改。
一是全面开展问题再排查。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按时完成,市林业局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全面开展各类毁林问题再排查,针对问题清单,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整治不留死角。
二是积极推进毁林种参问题整改。市林业局持续强化督导调度和业务指导,按照属地原则,组织蛟河市、龙潭区开展违法违规种参问题立案查处和问题整改。2021年10月31日,蛟河市6个地块、龙潭区1个地块,共437.7亩违法开垦种参的地块全部完成起参还林,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
三是有效督导侵占林地问题查处。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生猪养殖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昌邑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召开了养殖场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对浩文牧业生猪养殖违法占用林地问题进行查处,并制定区域内养殖场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流程,浩文牧业于2020年6月28日办理了林业审批手续,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是全面落实涉林问题监管责任。结合全市打击毁林问题专项行动,有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完善森林资源网格化管护机制,全面压实各级森林资源管护责任,有效防止新违规违法问题发生。
现对市林业局牵头整改的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八)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
附件:吉林市林业局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八)销号确认表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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