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市政府要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绿化检查组对全市城乡绿化美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吉林市2017年城乡绿化工作目标任务(《吉林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绿化工作的通知》(吉市绿发〔2017〕1号))完成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检查验收按《吉林市城乡绿化美化考评办法》执行(见吉市绿发〔2017〕1号附件2)。
(二)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将自检结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自检材料。
(三)在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完成自检的基础上,8月下旬检查组将进行检查验收。
(四)检查采取全检方式,对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的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五)检查步骤
1.听取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2017年绿化美化工作简要汇报。
2.查看内业资料。
3.外业实地踏查。
4.资料整理、汇总、分析,形成对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检查验收报告。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8月15日前将自检材料(绿化统计表、明细表)上报市绿化委办公室。联系人:金龙佰,电话:64606827,邮箱:jlslhb2010@163.com。
(二)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认真检查,严格按照建设质量标准打分,做到公正公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绿化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检查验收工作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度,参加检查验收人员都要在各个被检单位检查验收表上签名,对检查验收结果负责。
(四)此次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考核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年度绿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检查结果在全市通报,相关内容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评价。
附件:2017年城乡绿化工作检查验收安排
吉林市绿化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
附件:
2017年城乡绿化工作检查验收安排
检查验收督导组组长:刘鹏飞
副组长:刘喜仁
第一检查验收组组长:金龙佰 检查磐石市、永吉县、船营区、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
第二检查验收组组长:王志刚 检查桦甸市、蛟河市、龙潭区、市水利局
第三检查验收组组长:吴 昊 检查舒兰市、丰满区、昌邑区、高新区、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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