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各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及省林业厅的具体安排,市林业局决定从8月至10月在全市林业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林业厅、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林业安全生产责任,以防范重特大林业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摸清林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健全完善各项林业安全生产制度,不断提高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水平,为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营造良好环境。
二、检查范围
本次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林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领域。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央领导同志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省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林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林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林业安全生产法规、林业安全生产标准、林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四)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情况,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情况,近年来接受有关部门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时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五)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包括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演练情况、人员应急培训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从 2017 年8 月至 10 月,集中 3 个月时间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各县(市)区林业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改。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市林业局。
(二)互检互查阶段(9 月)。市林业局组织各县(市)区林业局、市林业局直属有关单位开展交叉式互检(分组情况见附件1),各检查组牵头单位要及时同受检单位联系,确定工作方案、检查时间。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确定。各检查组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被检单位,并认真落实痕迹化管理要求,做好检查记录登记、现场人员签字确认、影像资料保存等基础性工作。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认真总结,并形成检查报告,与检查记录登记一并于 9 月 30 日前报市局营林处。
市林业局也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记录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10 月)。在互检互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林业局、市林业局直属有关单位还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基层单位开展检查,及时分析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制定具体措施,并认真落实,进行有效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林业局成立由局长徐奉春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林业局、直属有关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在严格自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互检工作。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把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抓好林业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互检互查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为规章制度。要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督促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市)区林业局、直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责任人。对检查过程中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五)畅通信息报送。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告和信息,按以下规定时限及时报送市林业局营林处。
1、8月10日开始每周五报送一条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2、8月20日前,书面报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含电子版),并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报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每月25日前报送一次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同时报送一次发现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典型案例(要求有完整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
4、每月3日、13日、23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附件3)。
5、9月24日前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情况等阶段工作情况以及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电子版);10月20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含电子版)。
联系人:陈立铁,联系电话:64606847,邮 箱:litiechen@126.com。
附件:1、安全生产互检互查分组情况表
2. 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3、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吉林市林业局
2017 年8月 4 日
吉林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印发
附件1:
安全生产互检互查分组情况表
组 别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受检单位 |
第一组 |
舒兰市林业局 |
蛟河市林业局 |
桦甸市林业局 磐石市林业局 |
第二组 |
磐石市林业局 |
桦甸市林业局 |
永吉县林业局 |
第三组 |
上营森经局 |
永吉县林业局 |
舒兰市林业局 |
第四组 |
丰满区林业局 |
松花湖实验林场 |
船营区林业局 昌邑区林业局 |
第五组 |
龙潭区林业局 |
昌邑区林业局 |
丰满区林业局 松花江苗圃 |
第六组 |
船营区林业局 |
松花江苗圃 |
龙潭区林业局 松花湖实验林场 |
附件2
吉林市林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所属单位 |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
打 击 严 重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执法处罚 |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
问责曝光工作不 力的单位和个人 |
|||||||
排查 |
已整治 |
整改率 |
关闭 取缔 |
停产 整顿 |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 |
处罚 罚款 |
追究刑事责任 |
单位 |
个人 |
|||
|
(项) |
(项) |
(%) |
(起)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人) |
(家) |
(家) |
(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审核人: 填表日期: 2017年 月 日
说明:数据为大检查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附件3
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 号 |
所在地区 (市、县) |
企业(项目) 名 称 |
行业领域 |
重大隐患问题或 严重违法行为 |
整治完成时限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2017年 月 日
注:1.7月25日报送大检查以来挂牌督办的所有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之后仅报送新发现的重点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
2.按照地区排序填写。
3.整治完成的再“整治完成时限”栏填写“已完成”
版权所有:吉林市林业局 电话:0432-64606800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78号
网站标识码:2202000014 吉ICP备05005864号
吉公网安备22021102000204号
网站地图